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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泽诺 【版权声明】 侵犯我司版权,我司将予以追究

中国台湾泽诺--版权号:国作登字:2021-F-00217525

中国台湾泽诺 【版权号:国作登字:2021-F-00217525】

一、什么叫版权,概念是什么?


版权的概念是: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 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 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

以下是我司"苏州泽诺电机有限公司"拥有的版权证书。 登记号均可在国家版权局官网查询真假。
中国台湾泽诺--版权号:国作登字:2021-F-00217525
中国台湾泽诺--版权号:国作登字:2021-F-00217525

二、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项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12)项至第(19)项行为,侵权人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 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抄袭,没下限的人,著作权法还治不了你,还有消费者权益法,广告法!

三、侵犯版权属于什么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 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我司版权,我司绝不宽容!